当前位置:首页 > 休闲

妻子仳离后身去世;前夫支出保险金

        克日,妻仳某保险公司接到一份特殊的离后索赔恳求:刘某于2000年1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,并经妻子拥护将受益人判断为自己。身去世前2003年12月,夫支刘某与王某仳离。出保仳离后,险金王某与张某立室,妻仳而刘某依然
 
定期缴纳这笔保险用度。离后2004年年尾,身去世前王某因车祸意外身去世,夫支刘某及张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恳求。出保保险公司向刘某支出了理赔金。险金

  凭证《保险法》更正案第五十三条纪律,妻仳投保人对于如下职员具备保险短处:一、离后自己;二、身去世前夫妇、后世、怙恃;三、前三项之外与投保人有哺育、服侍概况哺育关连的家庭其余成员、远支属;四、除了前款纪律外,被保险人拥护投保酬谢其订立条约的,视为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具备保险短处。

  在人身保险条约中,艰深惟独要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于被保险人具备保险短处,而不要求受益人对于被保险人具备保险短处,而人寿保险条约是定额给付性子条约,一旦爆发保险责任规模内月尾的保险事变,保险公司就理当凭证条约的约定实施给付责任,不论保险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具备经济上的厉害关连。上述案件中,刘某在投保时对于被保险人王某显明具备保险短处,尽管刘某与王某仳离了,但保险条约在订即将显明是实用的,仳离后,王某不实时变更受益人,且刘某依然定期缴纳保费,因此,保险条约效力并未因仳离而损失。刘某是这笔保险金的仅有受益人。

  舒适揭示:任何人想为他人投保,首先要清晰自己是否具备资历为他人投保,是否在被投保时具备保险短处,假如无奈判断自己是否具备保险短处,可能实时向保险公司咨询,最佳取患上保险公司职员的书面确认,这样就能防止在索赔时碰着争议。

分享到: